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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21年7月12日)下午5点,福建省公安厅打电话给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黄家焱律师反馈:家焱律师你于2021年4月15在《治安便民》公众号提出的《解决辩护人及代理人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手续和办案材料困难的建议》的社情民意。我厅非常重视,经过近三个月的调研、讨论,决定从今年的七月份起在福州市、厦门市公安局试点推行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接收及办理工作规范,经过试点后将逐步向全省推广铺开。对未开展试点的各级公安机关,律师提交辩护人、代理人委托手续和案件材料的可以直接交给办案部门。如果办案部门不收的可以交给所在[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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